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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影视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03 22:03:42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本科生转专业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宁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院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学生自愿申请;
       (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条件和对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的要求。
       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二、转专业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
       (一)对我院所设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业专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高中阶段以来的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成果。
       2.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且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的。
       (三)按照学校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计划,达到相关选拔要求的。
       (四)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业调整的。
       (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模式、过程或成果与转入专业的学业相关的。
       (六)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
       (七)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八)因专业调整(撤销、合并、停招等)原因,学籍异动后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第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入我院(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
       (二)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中师升本、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有协议的免费师范生等;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九)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三、转专业学生数额
       第六条 我院各专业每年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上限为本专业当年新生在籍数的10%。(具体见下表)
影视艺术学院各专业2020年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专业名称
2019级学生数
可接收转入学生数
动画
116
11
播音与主持艺术
44
4
广播电视编导
55
5
表演
26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2
2
       第七条 休学创业复学的、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因专业调整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接收人数限额视具体办学情况确定。
 
四、 组织管理
       第八条 为了保证我院转专业工作的有序、公平、顺利开展,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竹青
       副 组 长:李伯冉、陈  阳
       成    员:孟庆波、孙  媛、赵丹丹、侯  丽
       办公电话:85992965,85992968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我院转专业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申请人按照《转专业网上申请指南》,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根据本人转专业情形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在线资格审核。
       (二)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在线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三)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和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无异议后,学院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核准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公示网址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六、考核方式
       第十条  当申请转专业并通过在线资格审核人数,高于我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时,我院将组织在线专业考核。
       第十一条  在线专业考核的内容、范围、时长、评分标准等均参照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设置,具体信息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看《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http://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191108_37282_IBmVrf3FOM.htm)。考核形式为网络远程考核,使用“腾讯会议”软件,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考核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成绩超过180分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核时,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麦克风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选择明亮、安静、独立的房间,按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自完成考核过程。考核前一天,考生需和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网络连线与设备测试。考核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及时、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
 
七、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
       第十三条 学生转入我院新专业后,学籍一般应编入原年级。因原专业与转入专业间培养方案差异较大、学生本人学习能力和意愿、原专业学业情况等原因在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就读。转专业学生管理应依据编入年级所适用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我院将针对转入学生安排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学生转入我院新专业后,应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和学分按学校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相关通知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和影视艺术学院网站发布。
 
影视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