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请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综合各方面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内容将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复试于4月2日进行,广播电视专业复试于4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复试模拟演练当天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考试进展。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学院将在3月31日、4月1日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演练时每名考生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考生务必准备好复试使用的设备和环境。对于使用的复试软件、硬件、环境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连线时老师会提出改进要求,考生务必在正式开考前严格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
(2)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3)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
1.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40分,合计15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和大学本科结业)须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科目如下: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1.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9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初试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实表现表》;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由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或《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辽宁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课程作品、科研成果鉴定书、专业竞赛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以上带*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交,第(9)项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可能提供;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于4月1日15点之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Lnnu_ysyjs@163.com(要求PDF文件命名格式和发送邮件主题均为: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考生所提供材料全部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或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3.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采用“学信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复试设备及复试环境等相关要求请查看《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4.按照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2.复试结束后,同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时间规定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七、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影视艺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