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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文章来源:影视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3-07-31 00:00


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为 2 个部分,满分 100 分。

1.政治思想表现 ( 20 分)。

2.科研成果 ( 80 分)。

二、评分办法

(一) 政治思想表现 (20 分)

参见“71号文件”附件六《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及日常表现评价方法》。

(二) 科研成果 (80 分)

科研成果考核包括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学术论文及学术会议、专业竞赛及专利类成果、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考核所确定的成绩做“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 80 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35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85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分为 135÷135×80=80分,学生乙的科研分为 85÷135×80≈50.4 分。

注: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科研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按作者排序赋分,权重分别为:两位作者70%、30%;三位作者50%、30%、20%;四位作者:40% 、30%、20%、10%;五位作者:40% 、30% 、20% 、5% 、5%;排名第六位及以后不计分。

1.学术论文及学术会议

此部分得分占比为50%,如学生得分为60分,即60×50%=30分。

1学术论文

①在读期间发表的和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见刊),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②论文参照我校科研处关于期刊等级认定标准赋分:A类期刊收录加100分/ 篇;B类期刊收录加80分/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50分/篇,发表于CSSCI扩展版及北大核心期刊加30分/篇,发表于本科学报加15分/篇、发表于我校科研处认定的C类期刊(非CSSCI、北大核心、本科学报)加10分/篇、D类期刊加5分/篇。

③参评论文中发表于C类及以下期刊的不超过5篇、同一刊物每年发表文章数量不超过2篇。

④参评论文字数不低于4500字,须提供知网查重报告及检索证明,重复率不高于20%。

⑤CSSCI、SCD 期刊认定以论文发表年度发布的收录期刊目录为准。

(2)学术会议

学术论文入选全国性专业领域学术会议加15分,作报告者另加10分;入选区域性专业领域学术会议加10分,作报告者另加5分。

2.专业竞赛及专利类成果

此部分得分占比为30%,如学生得分为60分,即60×30%=18分。

(1)专业竞赛

①A类竞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由中宣部、团中央、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语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或机构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为面向全国高校所有学科开展、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竞赛或展演展示活动。一等奖100分/项,二等奖90分/项,三等奖80分/项。

②B类竞赛

由中宣部、团中央、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语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或机构下属司(局、中心),教育部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指委、动画与数字媒体专业教指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等学术机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等中国文联下设一级协会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为面向全国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科开展、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竞赛或展演展示活动;“互联网+”“挑战杯”等由省委教育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所有学科领域开展、承担选拔推荐A类竞赛入围作品任务的综合性竞赛。一等奖60分/项,二等奖50分/项,三等奖40分/项。

③C类竞赛

“中国好创意”“大广赛”“计算机设计大赛”“米兰设计周”等由其他学科专业教育部教指委或国家级协会、学会主办,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新闻传播、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曲与曲艺等相关学科开展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40分/项,二等奖30分/项,三等奖20分/项。

④D类竞赛

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等政府部门或省文联及各下设协会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科开展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20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

⑤E类竞赛

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等政府部门或省文联及各下设协会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所有学科开展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竞赛;由境外机构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三等奖不计分。

注:竞赛获奖作品被国家部委“学习强国”号转载加20分,被省级“学习强国”号转载加10分。

(2)专利类成果

①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50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授权2分;软件著作权专利授权1分。

②专利类成果总数量不超过3项,申报单位需为辽宁师范大学。

3.科研项目

此部分得分占比为20%,如学生得分为60分,即60×20%=12分。

(1)参加获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在项目申报书或项目结题证书排在1-5名加20分;参加的省(部)级(含教育厅)科研课题,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在1-5名加5分;参加获批的市级科研课题,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在1-5名加2分;需提交学校科研处出具的参与证明为准。

(2)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含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加15分/

(3)科研项目等级存在争议的,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参照科研处规定认定。

三、本办法由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年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为 2 个部分,满分 100 分。

1.政治思想表现 ( 20 分)。

2.科研成果 ( 80 分)。

二、评分办法

(一) 政治思想表现 (20 分)

参见“71号文件”附件六《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及日常表现评价方法》。

  • 科研成果(80分)

科研成果包括专业实践 (60 分)和科研(20分)。

  1. 专业实践(60 分)

专业实践考核包括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参加各级别专业竞赛、专利类成果等方面。专业实践考核所确定的成绩做“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举例如下:专业实践最高分为标准按60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最好,假定其累积分为135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积分为85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得分为 135÷135×60=60 分,学生乙得分为 85÷135×60≈37.8 分。

注: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专业实践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按作者排序赋分,权重分别为:两位作者70%、30%;三位作者50%、30%、20%;四位作者:40% 、30%、20%、10%;五位作者:40% 、30% 、20% 、5% 、5%;排名第六位及以后不计分。

(1)专业竞赛

①A类竞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由中宣部、团中央、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语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或机构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为面向全国高校所有学科开展、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竞赛或展演展示活动。一等奖100分/项,二等奖90分/项,三等奖80分/项。

②B类竞赛

由中宣部、团中央、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语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或机构下属司(局、中心),教育部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指委、动画与数字媒体专业教指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等学术机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等中国文联下设一级协会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为面向全国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科开展、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竞赛或展演展示活动;“互联网+”“挑战杯”等由省委教育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所有学科领域开展、承担选拔推荐A类竞赛入围作品任务的综合性竞赛。一等奖60分/项,二等奖50分/项,三等奖40分/项。

③C类竞赛

“中国好创意”“大广赛”“计算机设计大赛”“米兰设计周”等由其他学科专业教育部教指委或国家级协会、学会主办,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新闻传播、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曲与曲艺等相关学科开展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40分/项,二等奖30分/项,三等奖20分/项。

④D类竞赛

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等政府部门或省文联及各下设协会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科开展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20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

⑤E类竞赛

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等政府部门或省文联及各下设协会主办,面向全省高校所有学科开展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竞赛;由境外机构主办、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三等奖不计分。

注:竞赛获奖作品被国家部委“学习强国”号转载加20分,被省级“学习强国”号转载加10分。

(2)专利类成果

①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50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授权2分;软件著作权专利授权1分。

②专利类成果总数量不超过3项,申报单位需为辽宁师范大学。

2.科研 (20 分)

科研考核包括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学术论文、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等。科研考核所确定的成绩做“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20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40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0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分为 40÷40×20=20 分,学生乙的科研分为 10÷40×20=5分。

注: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科研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

  1. 学术论文及学术会议

此部分得分占比为60%,如学生得分为60分,即60×60%=36分。

A.学术论文

①在读期间发表的和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见刊),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②论文参照我校科研处关于期刊等级认定标准赋分:A类期刊收录加100分/ 篇;B类期刊收录加80分/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50分/篇,发表于CSSCI扩展版及北大核心期刊加30分/篇,发表于本科学报加15分/篇、发表于我校科研处认定的C类期刊(非CSSCI、北大核心、本科学报)加10分/篇、D类期刊加5分/篇。

③参评论文中发表于C类及以下期刊的不超过5篇、同一刊物每年发表文章数量不超过2篇。

④参评论文字数不低于4500字,须提供知网查重报告及检索证明,重复率不高于20%。

⑤CSSCI、SCD 期刊认定以论文发表年度发布的收录期刊目录为准

B.学术会议

学术论文入选全国性专业领域学术会议加15分,作报告者另加10分;入选区域性专业领域学术会议加10分,作报告者另加5分。

(2)科研项目

此部分得分占比为40%,如学生得分为60分,即60×40%=24分。

①参加获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在项目申报书或项目结题证书排在1-5名加20分;参加的省(部)级(含教育厅)科研课题,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在1-5名加5分;参加获批的市级科研课题,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在1-5名加2分;需提交学校科研处出具的参与证明为准。

②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含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加15分/

③科研项目等级存在争议的,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参照科研处规定认定。

三、本办法由影视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