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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影视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3-23 14:21:08


       根据研究生院《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辽师大研字[2019]12号)的要求,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相关安排
      1.体检: 
      本校应届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在辽宁师范大学北院门诊部体检。体检费60元(自备零钱),自带一寸照片,直接交门诊部。体检时空腹(每天会限制体检人数,请听从门诊部大夫安排)。其他考生需自带本人近三个月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常规体检表。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月29日8:30-11:30
      地点:影视艺术学院401室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到我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考生身份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中对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等,对不符合规定的或不能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②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
      ④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⑥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要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⑧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⑨校卫生所体检收据和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
      ⑩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审查表。
      3. 心理健康测试:  3月29日上午12:00   地点:影视艺术学院313室
      4. 综合能力水平笔试:3月29日下午15:00 地点:影视艺术学院415室
      综合能力水平面试:3月30日上午8:30  地点:影视艺术学院401室
      (1)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及专业知识面试40分,专业能力笔试100分),测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2)其中专业能力笔试100分为影视短剧创作(1分钟短视频创作),同时增加学术论文写作。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须再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
      注意:各位考生集中候考,按要求和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复试。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时,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成绩;
      (4)至入学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关于录取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3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
      三、相关规定及考试纪律
      1、作弊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四、本细则由影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情况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影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2019年3月21日